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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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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人民币4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481,48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0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前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之日起12个月内。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及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及其转授权人具体办理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2024年4月25日为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其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成交量之和为47,274,192股;公司首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为95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329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11.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0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664,5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本次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