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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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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3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郑期中、金晨皓、刘立伟、张学军、王玉萍、丁志坚通讯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刘立伟、金晨皓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4年度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刘立伟、金晨皓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一一零售》要求,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化纤板块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跨境电商板块

1、跨境电商分大类销售收入明细

2、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含移动端)营业收入情况

3、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集好”)、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鼎特”)、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拓科技”)、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优联”);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2023年度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亚特新材、江西集好、义乌鼎特、通拓科技、江苏优联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对外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江西集好资产负债率高主要系当时尚未实际出资,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7.99%。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忠娟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7709579R

成立时间:2003年03月06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化纤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1,964.81万元,总负债44,520.92万元,净资产47,443.8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8,609.06万元,净利润7,943.29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修良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3MACWXT3B6D

成立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879.44万元,总负债22,894.09万元,净资产-14.6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66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忠娟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0RAAJ46

成立时间:2023年10月18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077.23万元,总负债5,960.72万元,净资产3,116.5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85.22万元,净利润116.51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四)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志龙

注册资本:4,786.803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628367

成立时间:2004年06月09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数码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代理报关;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会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与销售。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3,353.01万元,总负债18,436.70万元,净资产104,916.3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0,203.25万元,净利润767.38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尔东

注册资本:4,081.632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074668345C

成立时间:2013年07月25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4,005.05万元,总负债16,665.90万元,净资产17,339.1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084.46万元,净利润-1,038.65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70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3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况

1、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

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以上具体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因资本市场政策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等因素并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不存在实质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发行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等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