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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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5-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简称:中金成长精选A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51

C类基金份额简称:中金成长精选C

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5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3月22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5年5月8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5月8日,自2025年5月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投资者可以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有关详情。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国泰海通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9日

根据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5年5月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国泰海通证券为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金科技先锋ETF”,场内简称“科技先锋”,扩位证券简称“中金科技先锋ETF”)(基金代码:56099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

2、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68-1166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请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