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版)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9:00一11:30、14:00一17:00)。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7日17:00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邮编 100028(信函请寄: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吴鑫、刘癸源;
(2)联系电话:(0755)8652 9556;
(3)电子邮箱:tclzj_ir@tclsmarthome.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4月1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6年4月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
附件三: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独立董事刘宁女士、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浩先生、董事会秘书温晓瑞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gDraNYpT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5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