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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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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7、与公司关系:联美图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通过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持有联美图51.00%股权。

8、经查询,联美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上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实际发生时,待具体债务的担保合同签订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相关内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5,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20%。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047.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6%,无任何逾期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10%。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5年6月27日起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74.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分三阶段按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计量损失准备。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可在原已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574.32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导致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492.03万元,相应增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2.0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合规,与公司资产实际状况相符。本次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5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杨威、林阳共同出资设立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达”)。大连美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图”)股东杨威及林阳为本次交易设立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图”)用于剥离大连美图的纤维素基材业务(以下简称“标的业务”),标的业务剥离至联美图后,联美达以2,500万元购买联美图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及《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前期公司与杨威、林阳及大连美图共同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约定,杨威、林阳承诺联美达于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00.00万元、1,800.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400.00万元。若联美达2024年度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期业绩承诺目标的80%,或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3,400.00万元,则杨威、林阳应于联美达对应各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以现金形式向联美达一次性补足。

三、业绩情况及业绩补偿情况

联美达自2023年12月15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如下:

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联美达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3,434.17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2046号),联美达业绩承诺期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3,355.33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3,400.00万元,根据业绩补偿计算方式,应补偿现金数额为44.67万元。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为提升长期竞争力,联美图增加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技术壁垒,增加新业务线的投入以进一步提升未来盈利能力,同时为满足未来产能扩张及工艺升级的需求,完成了新工厂的投资建设。上述举措导致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及相关费用有所增加,对联美达业绩完成情况造成了阶段性影响,但为联美达及联美图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的约定,推动业绩补偿的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提升相关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调整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调整及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因经营管理需要,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少数股东南京邺彤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邺彤”)将调整持股主体,南京邺彤拟将持有的南京凌云28.0072%股权转让给南京冀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冀望”),转让价格为南京邺彤实际出资额1,120.40万元。公司同意本次转让并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026年3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调整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出让方

企业名称:南京邺彤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27KN4H3J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冀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南京冀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5.50%,姚昌梁出资比例26.50%,魏建军出资比例15.00%,陈璐出资比例13.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邺彤资产总额11,207,869.57元,负债总额1,208,000.01元,净资产9,999,869.56元。2025年1-12月,南京邺彤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308.30元。

南京邺彤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南京邺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受让方

企业名称:南京冀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C5AJG52E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勇刚

注册资本:455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01月0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杨勇刚持股比例87.9121%,姚昌梁持股比例7.6923%,陈璐持股比例4.3956%。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冀望资产总额5,519,600.63元,负债总额0.00元,净资产5,519,600.63元。2025年1-12月,南京冀望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569,802.10元。

南京冀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南京冀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南京邺彤持有的南京凌云28.0072%股权,含已实缴出资1,120.4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二)南京凌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73055235XN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47号

法定代表人:杨勇刚

注册资本:10,001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23日

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37,015,534.75元,负债总额244,441,369.71元,应收款项总额217,599,484.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0.00元,净资产92,574,165.04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786,610.75元,净利润6,797,036.7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103,004.5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定价情况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南京邺彤实际出资额1,120.40万元作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四)其他说明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经查询,南京凌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的影响

南京凌云少数股东南京邺彤为南京凌云核心管理团队的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系南京凌云核心管理团队持股平台股权结构的内部调整,不涉及新增股本或改变公司持有南京凌云股权的比例。公司放弃南京凌云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在南京凌云中原有的权益,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3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福费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直租、售后回租、保理、供应链融资等综合业务),期限一年,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2026年5月30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额度分配并按照金融机构需求的担保方式提供相应担保。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等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结果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超出上述额度范围之外的授信,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8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66,423.30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79,272,811.88元,实收股本393,12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已剥离的原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至2022年度因业绩不达预期,公司商誉发生减值及剥离时产生损失导致公司前期亏损金额较大;此外,公司智慧专网领域业务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等影响,导致业务收入及毛利减少,上述原因等导致公司截至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85,439,235.18元。虽然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66,423.30元,但盈利不足以弥补往年的累计亏损。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6年,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在巩固智慧专网领域核心优势的同时,持续拓展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及农牧领域业务,以适应市场需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1、深化主营业务布局,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智慧专网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将继续作为主要子公司共同开展相关业务。公司将紧跟国家能源转型与交通强国战略,通过持续优化数智产品及解决方案,强化本地化团队建设,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客户满意度。公司将紧抓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机遇,强化电力数字化核心能力,加快构建覆盖源-网-荷-储全环节的通信与安全集成解决方案,力争扩大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集中采购份额,同时重点拓展新能源场站(风电、光伏)智能监控、配电网数字化、源网荷储协同等细分场景,推进产品标准化与模块化升级,提升交付效率及盈利能力。南京凌云将依托高速公路机电智能化优势,积极融入“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浪潮,拓展高速公路智能化运维、城市交通大脑等业务,持续推进技术开发与产品应用融合,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和优质的服务,持续推进业务向“解决方案提供商+自有产品供应商”的转型。同时,在轨道交通行业领域,继续执行前期中标项目,做好历史中标项目的收尾及回款工作。公司将通过优化全国服务网络与生态合作体系,在巩固原有优势区域的同时,积极开拓其它区域市场,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伙伴共建开放共赢的智慧专网生态圈。

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联美图将持续聚焦生物纤维素领域的深度发展,构建“基础研究+应用转化”相互赋能、协同推进的双体系技术生态。以生物纤维素面向企业业务为增长基石,集中资源推动其稳步增长,坚持全价值链成本领先,深挖各环节效率潜力,迭代精益模式,打通数据壁垒提升运营与决策效率,带动上下游共荣共生,赋能产业链发展,提升协同效率,构建稳固、高效的产业生态。同时坚定布局终端产品、二类医疗敷料等相关业务,拓展新应用场景,实现第二增长曲线。推动面向企业与面向消费者业务协同共生,面向企业业务向“生态服务商”转型,面向消费者业务打造自有品牌,双业务协同支撑公司向全球领先的生物科技制造企业迈进,为产业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农牧领域,2026年公司将继续依托现有资产和资源禀赋深化产业布局,巩固小麦轮换核心业务优势,并依据市场动态多元化拓展经营品类。通过构建高效粮食流通体系和完善全链条供应网络,着力打造具有韧性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市场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力争提升自有粮库的出租率及使用效率,优化仓储服务及相关配套业务,提升资产收益。

2、持续推进精益管理,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2026年,公司将以持续推进精益管理为核心主线,紧扣智慧专网、生物纤维素基材、农牧三大领域业务的经营特点与管理痛点,聚焦降本增效、风险防控与效率提升。推行分业务、全链条精益管理,落实全周期成本核算与冗余环节精简,建立内控自查、风险排查与考核联动机制,实现经营活动全闭环管控,切实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将同步推进资产结构精益优化,落实各级应收账款清收责任,加大账款催收力度,加快资金回笼;同时优化资本与资金管控,通过资本结构优化以及处置低效资产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优先保障核心主业资金需求、压缩非必要开支,稳步降低资产负债率,筑牢财务安全防线,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1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利发展”)的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在该期限借款利率按年利率1.1%计,并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以下简称“原借款协议”)。截至2026年3月10日,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致利发展申请将上述借款展期并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最高借款本金调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展期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在该期限内借款利率按年利率0.95%计。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前还款。

本次交易中,致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致利发展99%的股权,为致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薛璞先生为致利发展的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致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3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王永彬先生、薛璞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7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MA103N6H5U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88号202房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永彬先生出资额为11,88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99%,薛璞先生出资额为12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王永彬先生为致利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利发展的净资产为12,545.3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27.34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致利发展的净资产为12,545.9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311.33元,净利润5,631.2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致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致利发展99%的股权,为致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薛璞先生为致利发展的经理。致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致利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借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致利发展、亚联发展。

2、借款额度:经双方确认,致利发展同意在展期期间将原借款协议项下最高借款本金调整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整(大写:壹亿元整),根据亚联发展的需要,分次向亚联发展出借。亚联发展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整(大写:壹亿元整)。

3、借款期限与利率:

双方同意,原借款协议到期后亚联发展无需向致利发展偿还相关借款。本次借款展期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本次借款年利率为0.95%,利息按每笔借款的实际放款金额及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并按季度支付利息。亚联发展可分次偿还本金;在借款期间,若亚联发展选择部分偿还本金,则针对该部分已偿还的本金所对应的利息应在偿还本金的同时予以结清。

4、如《借款展期协议》有关任一方违反《借款展期协议》规定,则应赔偿和承担其另一方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5、《借款展期协议》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上述借款无需向致利发展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致利发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10,833.33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致利发展申请借款展期主要系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致利发展为公司提供借款,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3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411-84516696

联系传真:0411-84513196

联系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16”,投票简称为“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3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3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