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4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于2026年度继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4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士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于超出上述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1、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该公司于2026年1月成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2、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方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中的“最近一期”均指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未列示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中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39,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11100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丝、FDY丝、DTY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东南新材料97%股权,通过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南新材料3%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杭州东南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杭州东南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销售”)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1幢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经销:聚酯切片,POY丝,FDY丝,DTY丝;纺织面料、轻纺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五金材料,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东南新材料间接持有新材料销售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东南国际贸易(海南)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南国际贸易(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国际贸易”)
成立日期:2022年9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办公室332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永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衡器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钢压延加工;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砌块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国际贸易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钢制品”)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60号2幢
法定代表人:李春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线、电缆经营;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灯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钢制品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浙江东南绿建钢制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绿建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建钢制品”)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青西三路5799号2幢
法定代表人:项振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绿建钢制品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六)浙江启杭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启杭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杭智能”)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6幢
法定代表人:施永夫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启杭智能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七)浙江睿光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睿光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光智造”)
成立日期:2026年1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1幢211室
法定代表人:周逸铖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财务状况:睿光智造尚未实际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八)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
成立日期:2004年8月30日
注册资本:18,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31号
法定代表人:朱乾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天津东南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九)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黄德兵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南”)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428号
法定代表人:沙学勇
经营范围:钢结构、板材设计、制造、安装及工程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浙江东南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一)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绿建”)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3899号709-41号
法定代表人:项振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绿建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二)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碳中和”)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八路89号-1
法定代表人:王东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碳中和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三)浙江兴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兴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能”)
成立时间:2024年11月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振浦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兴能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四)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五羊”)
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注册资本:7,222.535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44号
法定代表人:方建坤
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金属结构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货物进出口。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广州五羊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由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4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5,000万元。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28,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6,215.84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34%,均为对本公司子(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额外币)。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但不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额外币)。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4、授权期限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品种和授权期限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符合条件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
二、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
1、相关风险
(1)收益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并不能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具体投资的理财产品由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进行选择和购买。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指令,负责资金的汇划,保证资金安全、及时入账。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投资收益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的审计与监督,在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者临时公告(如涉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额外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额外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9.32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9.32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72.96万股至2,145.9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至1.9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3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32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72.9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15,520,766股的比例为0.96%;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32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45.92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本次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9.32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2,145.9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2%。按照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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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若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9.32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072.9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按照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股本结构数据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按合并报表口径,公司总资产为215.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73亿元,货币资金为21.36亿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5年9 月30日总资产的0.93%、货币资金的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9%。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预计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后续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本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下转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