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设立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设立的上海金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桥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9,400万元,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盛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盎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拟设基金的企业设立登记,已由合伙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智能智造二期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正在申请企业登记,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在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近日,金桥资本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设立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浦东智能智造二期基金”“基金”“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金桥资本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9,400万元,盛盎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00万元,与石家庄新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富乐德等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设立浦东智能智造二期基金。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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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金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多维度开展产业投资业务的议案》,新设上海金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桥投资”),并作为产业投资直投主体层面,将分期牵头设立若干期产业投资基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新设合伙企业的公告》(编号:临2024-007)。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拟设基金的企业设立登记,已由合伙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上海盛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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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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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基本情况
盛盎公司是以公司为主要发起人,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设立的、专业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公司目前负责上海浦东智能制造一期基金、金资创兴一期基金的运营管理,在管基金规模11亿元。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金桥资本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盛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金桥资本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没有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没有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盛盎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没有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没有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上海金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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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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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名称:石家庄新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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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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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名称: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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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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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301297,证券简称富乐德。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为: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设立登记为准)
首次认缴出资金额3.25亿元。
(一) 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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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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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事务执行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三)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责任承担
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按照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予以确定。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收益预期较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成长期及成熟期项目,及投资于技术门槛高、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早期项目;
2、本基金重点围绕国家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和新通信产业链中的硬科技项目;
3、本基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其他合法投资,以期为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企业名称: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600号5幢228室
3、合伙目的:自主经营,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5、合伙期限:长期
6、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缴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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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8、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按照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予以确定。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9、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伙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基金投资方向
1、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收益预期较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成长期及成熟期项目,及投资于技术门槛高、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早期项目;
2、本基金重点围绕国家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和新通信产业链中的硬科技项目;
3、本基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其他合法投资,以期为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着力扩大产业投资规模,强化产业投资能力,构建“金桥资本”产业投资体系,构建“产业+资本”的融合发展生态,努力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2、公司在坚持自主创新发展主业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背景优势,借助资本市场坚实力量深入挖掘与拓展前瞻性技术与市场。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风控体系,提高对投资标的运作的专业性;有利于公司通过资本助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资金来源于金桥资本自有资金,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的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智能智造二期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正在申请企业登记,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在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