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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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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6-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1,921,0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4%,前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自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IPO前取得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所得。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因自身资金安排,千方科技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998,137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1,996,274股)。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千方科技的书面通知,截至2026年3月9日,千方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51,1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5%刻度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千方科技的书面通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7日,千方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51,1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9.99%,权益变动同时触及1%、5%刻度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泉技术

股票代码:688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5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报告签署日期:2026年3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关联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鸿泉技术0.40%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千方科技直接持有鸿泉技术无限售流通股10,371,054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10.39%。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直接持有鸿泉技术无限售流通股9,969,881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9.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鸿泉技术股份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千方科技通过鸿泉技术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千方科技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鸿泉技术股份不超过998,137股(占公告披露日鸿泉技术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鸿泉技术股份不超过1,996,274股(占公告披露日鸿泉技术总股本比例2%)。

千方科技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01月0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鸿泉技术股份1,550,000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1.55%。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持有鸿泉技术股份的比例从11.94%减少至10.39%。上述减持情况通过鸿泉技术于2026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千方科技于2026年01月0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鸿泉技术股份401,173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0.40%。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持有鸿泉技术股份的比例从10.39%减少至9.99%,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买卖鸿泉技术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千方科技通过鸿泉技术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千方科技持有鸿泉技术股份14,952,369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比例为14.86%(以公告披露日鸿泉技术总股本计算);千方科技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鸿泉技术股份不超过1,006,439股(占公告披露日鸿泉技术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鸿泉技术股份不超过2,012,878股(占公告披露日鸿泉技术总股本比例2%)。

千方科技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鸿泉技术股份1,150,900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1.14%。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持有鸿泉技术股份的比例从14.80 %减少至13.66%。上述减持情况通过鸿泉技术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千方科技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鸿泉技术股份869,977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0.86%。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持有鸿泉技术股份的比例从13.66%减少至12.80%,上述减持情况通过鸿泉技术于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千方科技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鸿泉技术股份1,010,438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持有鸿泉技术股份的比例从12.80%减少至11.8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上述减持情况通过鸿泉技术于2025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千方科技通过鸿泉技术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千方科技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鸿泉技术股份不超过998,137股(占公告披露日鸿泉技术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鸿泉技术股份不超过1,996,274股(占公告披露日鸿泉技术总股本比例2%)。

千方科技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01月0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鸿泉技术股份1,550,000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1.55%。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持有鸿泉技术股份的比例从11.94%减少至10.39%。上述减持情况通过鸿泉技术于2026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千方科技于2026年01月0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鸿泉技术股份401,173股,占鸿泉技术总股本的0.40%。本次权益变动后,千方科技持有鸿泉技术股份的比例从10.39%减少至9.9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

联系人:章旭健

电话:0571-89775590

传真:0571-89775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日期:2026年3月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日期: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