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时转债”即将到期
暨交易风险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6-03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时转债”即将到期
暨交易风险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时转债”将于2026年4月8日到期,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兑付本息,其到期兑付面临重大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东时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08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二级市场价格(截至2026年3月10日)与到期兑付金额相差较大,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做出投资决策,避免对风险预判不足而导致投资损失。
● “东时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4月2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4月8日。目前临近“东时转债”到期日,提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关键时间节点,合理安排“东时转债”的交易及转股操作。
●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若最终进入重整程序,截至2026年4月8日登记在册的“东时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债权将作为重整债权参与清偿,具体清偿方案、清偿时间需根据重整计划确定,现阶段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评估风险。
●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东时转债”将于2026年4月3日开始停止交易,2026年4月2日为“东时转债”最后交易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8日),“东时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东时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东时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4.42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东时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08元/张(含税)。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兑付本息。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东时转债”的后续处理,公司将在临时管理人的统筹下,力求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最大程度保障“东时转债”持有人的权益。
二、债权登记日
“东时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6年4月8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时转债”全体持有人。
三、无法按时兑付本息的风险
“东时转债”将于2026年4月8日到期,预计无法按时兑付本息,其到期兑付面临重大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3223377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6-033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途控股”)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导致的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登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04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为714,963,399股,数据为截至2026年3月9日,下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登途控股的通知,登途控股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登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荣智”)合计持股数量增加至87,040,200股,持股比例增加至12.17%,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叶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C5XQFBXE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院6号楼-2至3层101内3层3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代驾服务;停车场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宇新)
出资额:人民币17,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EUNFYH1H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街道翠湖二路西段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D座1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3月2日,登途控股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公司2,000,000股股票完成过户,占公司总股本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5日,登途控股通过证券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2,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28%。其中登途控股于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5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8)。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0日,登途控股通过证券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1,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1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登途控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登途控股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登途控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东时
股票代码:603377
信息披露义务人: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院6号楼-2至3层101内3层32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院6号楼-2至3层101内3层322室
一致行动人: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街道翠湖二路西段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D座101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街道翠湖二路西段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D座10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拍卖、集中竞价,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2026年3月10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东方时尚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财务及投资情况
1.股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登途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南麒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登途控股94.25%股权,为登途控股的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奕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与贺黎明女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实际支配登途控股的控股股东海南麒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0%表决权,胡叶超先生为安徽奕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登途控股实际控制人。
4.登途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登途控股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控制登途控股及其核心企业外,登途控股的控股股东海南麒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具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控制登途控股和海南麒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核心企业外,登途控股的实际控制人胡叶超先生不具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
5.登途控股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登途控股是一家深耕工业物流智链运力服务等领域的综合性科技集团,聚焦工业物流SAAS平台等业务,稳步构建“科技+产业”双轮驱动生态。
(2)财务状况
登途控股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登途控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登途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登途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股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
(一)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财务及投资情况
1.股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荣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登途控股系安徽荣智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叶超先生为安徽荣智实际控制人。登途控股及胡叶超先生的基本情况具体见本报告书之“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财务及投资情况”。
3.安徽荣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安徽荣智设立于2025年8月26日,系为东方时尚股权投资设立的主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荣智仅对东方时尚进行单一项目投资,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且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荣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具体见本报告书之“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财务及投资情况”。
4.安徽荣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安徽荣智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财务状况
自成立以来,安徽荣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安徽荣智系有限合伙企业,未设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荣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陈宇新,系安徽荣智主要负责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荣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六)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荣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股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登途控股系其一致行动人安徽荣智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司法拍卖和证券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方式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暂无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3月10日,登途控股通过司法拍卖和证券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5,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0.70%。增持均价为3.69元/股,合计投资金额约为1,843万元,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040,2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前述股份不存在限售、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价格、所需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中,登途控股通过司法拍卖和证券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5,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0.70%。增持均价为3.69元/股,合计投资金额约为1,843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声明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未就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计划。如果未来12个月内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以及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没有形成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未来12个月内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及董事会到期换届安排,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教育服务行业,主营业务聚焦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上市公司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智慧驾培园区,开创了“VR+AI+实际道路训练”三位一体智慧驾驶培训模式,实现了学车全程智能化、场景化、标准化,为推动驾培行业的新能源转型,助力驾培行业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从事以上相关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规范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承诺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上述承诺于承诺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也未发生如下情况:
1.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过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3.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情况;
4.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登途控股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2,000,000股股票并于2026年3月2日完成上述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一致行动人安徽荣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56,491,600股股票并于2025年11月6日完成上述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注:“变动比例”是以上市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登途控股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安徽荣智设立于2025年8月26日,系为东方时尚股权投资设立的主体。自成立以来,安徽荣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上市公司,以备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报表;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6.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胡叶超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10 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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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胡叶超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