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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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1%,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19.14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0.20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贺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京基智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全资下属公司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京基智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076)。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贺州京基智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文昌京基智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2026-05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京基智农”)为贺州京基智农向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信都支行(以下简称“桂东农合行信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为文昌京基智农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以下简称“海南农商行文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对象股权结构

贺州京基智农、文昌京基智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贺州京基智农、文昌京基智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分别与桂东农合行信都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广东京基智农与桂东农合行信都支行签署《质押担保合同》。

1、《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乙方: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信都支行

保证人/甲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债务人:贺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主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债务人与债权人变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保证人同意该变更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贷款立即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宣布的到期之日起3年。

2、《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出质人: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质权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信都支行

债务人:贺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质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4)质押物:广东京基智农持有的贺州京基智农股权,价值为50,000,000元。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与海南农商行文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债权人/甲方: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保证人/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债务人: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2、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9年5月29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分别在人民币壹仟万元及人民币玖仟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等债权性文件(以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主合同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保证设立前已经产生。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一切费用)、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如主合同为贷款合同的,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甲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发放的每一笔款项分别计算,即自每一笔款项发放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发放的单笔贷款为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实际垫款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的,则保证期间为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广东京基智农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确保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推进其业务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且担保发生额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125.05亿元,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40.05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85.00亿元(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合作养殖户、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1%,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19.14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0.20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任何逾期担保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保证担保合同》;

2、《质押担保合同》;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