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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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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S3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8日

至2026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12:00;14: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S3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该组织及其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S3幢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80168808

电子邮件:ir@maxonesemi.com

邮编:215127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周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刘明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加“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07号S9栋”作为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新增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姜达才先生已于2026年4月2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周明先生拟推荐徐剑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18日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届时将审议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姜达才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6年4月20日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徐剑先生个人简历

徐剑先生,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03年5月至2006年9月,任库力索法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生产部领班;2006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美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2015年8月起,历任公司生产经理、董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运营副总。

截至目前,徐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的股份。徐剑先生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明星先生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沂强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前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

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一股份”)计划新增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07号S9栋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强一股份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新增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9882万股,发行价格85.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055,059.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93,25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461,807.97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3号)审验确认。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桥临港智荟园一期4幢1-2层”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南通强一,本次拟新增强一股份作为实施主体,拟新增“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07号S9栋”作为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租赁场地,租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续租事宜,如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募投项目除增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外,原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不变,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之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如需)。

(二)本次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开立新增实施主体关于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开立手续等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由原先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强一股份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原因

为适配本项目整体规划,结合公司整体现有场地资源、施工进度及配套体系等要素,本次新增实施场地和实施主体贴合项目建设与日常生产的实际诉求,更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节奏,并且能够保障项目的推进效率。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强一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实施质量。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因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