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2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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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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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6年6月2日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保证函》,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主债权总额合计不超过4,000万等值美元(以2026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人民币27,274.80万元)的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10亿元,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其中,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已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即担保合同金额)为44,274.8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余额(即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0元。本次担保为协议到期续签,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变,仍为44,274.8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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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保证函》
2、担保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4、债权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金额:主债权总额不超过4,000万等值美元
7、保证期间:自签署之日起算,至以下更晚的日期起满三(3)年之日终止:该等协议下的最后一个还款日或提前终止应付额付款日。
8、担保范围:融资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协议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其他有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所涉内容是为了满足苏州欧普实际经营需要。被担保公司为欧普照明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履约能力,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对2026年度公司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10亿元,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18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9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