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3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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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事项: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请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2026年5月27日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远海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6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5-10、12项议案及其子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9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各自的关联人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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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 13:00-13:55。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 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 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7楼,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200080;
3.联系电话:021-65968564、65968395;
4.邮件:ir.energy@coscoshipping.com。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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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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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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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3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六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连海能收购中远海运集团持有的大连投资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大连海能吸收合并大连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能”)作为受让方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作为转让方持有的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投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实施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年6月2日,大连海能与中远海运已完成签署大连投资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3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4艘LNG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6月2日,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远海公司(作为买方)与江南船厂(作为卖方)签订4艘17.5万立方米LNG船舶的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4.45亿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购买资产类交易的交易(除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交易外)累计为5次,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以下简称“远海公司”)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卖方,以下简称“江南造船”)签订4艘17.5万立方米LNG船舶(以下简称“4艘LNG船舶”)的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4.45亿元。
本次交易中远海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投入,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目的和原因
本次公司订造4艘LNG船舶,是公司服务国家能源战略、优化LNG船队结构和投资布局、把握市场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本集团将巩固和扩大LNG船队运力规模,提升自主营销和运营能力,夯实国际化战略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上海LNG投资建造4艘LNG运输船舶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LNG”)通过远海公司(上海LNG下属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4艘LNG船舶,具体如下:
1、公司向上海LNG增资人民币20.93亿元,上海LNG向远海公司增资人民币20.93亿元,后期由远海公司出资人民币20.93亿元,投资设立4家全资单船公司。
2、4家单船公司在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造4艘17.5万立方米LNG船舶,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4.45亿元。
3、4艘LNG船舶交付后,4家单船公司向Shell Tankers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承租方”)期租租出4艘LNG船舶,租期为7年(租家享有选择权),租期内租金折合人民币约54亿元。
(四)累计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购买资产类交易(除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交易外)累计为5次,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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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船厂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远海公司向江南船厂订造的4艘17.5万立方米LNG船舶。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购买资产”类交易。标的船舶为新建,尚未开始建造,其所有权将在交付时转移至远海公司下属4家全资单船公司。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具体合同金额详见本公告“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部分。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集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等具体要求,通过与有能力建造并交付同样类型船舶的主要造船厂询价并经综合评价,江南船厂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此外,江南船厂为本集团已建/在建船舶的建造商,对本集团新建船舶各项要求更为熟悉。
具体合同价格详见本公告“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部分。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通过公开、公平的比选和谈判程序形成。江南船厂提供的最终船价低于其他船厂的报价,且交船期等关键条款更优,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
因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不涉及账面值、评估值或公开市场值的比较,亦不产生商誉,属于公司正常造船投资范畴,无需提供盈利担保或回购承诺。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双方:
买方:远海公司;
卖方:江南船厂。
(二)协议事项:卖方根据合同约定设计、建造、装配、下水并交付4艘LNG船舶;买方购买并接受船舶交付。
(三)投资总额:
4艘LNG船舶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4.45亿元。
(四)付款条款:按照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以人民币支付船款。
(五)交船期:4艘LNG船舶计划于2029年至2030年交付。
(六)交易对价调整:如船舶交船日期延迟或船舶状况(包括船速、油耗及载重量)不能满足合同标准,合同价格将相应下调;若性能偏差超过(就油耗)或低于(就船速及载重量)合同允许范围,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船舶。
(七)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履行完毕各自审批程序后生效。
(八)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六、LNG船舶出租交易
4艘LNG船舶交付后,远海公司下属4家全资单船公司作为出租人,将其租给承租方(以下简称“LNG船舶出租交易”),租期为7年(承租方有选择权),租期内租金折合人民币约54亿元。LNG船舶出租交易的租金水平均依据当前市场同类船舶价格公平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可实现较好的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LNG船舶出租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出租资产交易累计次数为2次,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147亿元,均已经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一)2026年1月31日,本公司发布《中远海能关于全资子公司船舶光租和期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远海公司向中资承租方出租3艘气体船,租期为20年(中资承租方有选择权),租期内租金约为人民币88亿元。
(二)2026年5月27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远海公司向中资承租方出租2艘大型气体船,租期为20年(中资承租方有选择权),租期内租金约为人民币59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出租资产类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拟通过自有资金与外部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船款,并根据建造进度分期支付,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预计保持稳健,运营资金充足,融资风险可控。4艘LNG船舶预计在2029年至2030年交付,交付后将期租出租给承租方,可实现较好的收益水平,从而对公司的长期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本集团实际发展需要,定价公允,程序合规,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或产生同业竞争。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购买资产类交易(除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交易外)累计次数为4次(下列第1和3-5项),累计金额约人民币38.99亿元。
下列第1至5项均已经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其中第2项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第5项待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进展情况如下:
1、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发布《中远海能关于收购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其持有的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约人民币5.98亿元。
2、2025年12月13日,本公司发布《中远海能关于新建船舶暨关联交易公告》。本集团在中远海运下属船厂建造19艘船舶,交易价格约为78.82亿元。
3、2026年1月27日,本公司发布《中远海能二〇二六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在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建造2艘MR型成品油/原油轮,交易价格约人民币6.98亿元。
4、2026年4月16日,本公司发布《中远海能关于投资建造两艘巴拿马型原油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能在启东中远海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建造2艘巴拿马型原油轮,交易价格约人民币10.18亿元。
5、2026年4月27日和6月3日,本公司发布《中远海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实施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中远海能关联交易进展公告》。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中远海运持有的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约人民币15.85亿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