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6-013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康瑞”)持有公司股份22,710,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6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金康瑞因基金即将到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67%。
上述减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中金康瑞《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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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中金康瑞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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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本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3.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管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中金康瑞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逐步减持。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