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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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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6-014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5月2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鉴于本次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召集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均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6-015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确定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上限前提下,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提供切实保障,提升管理层团队的积极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6-016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应收账款情况及还款计划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未按合同约定回款。其中,关联方逾期客户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综合其经营情况、还款能力及长期合作价值,且对方已出具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同时控股股东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出具连带还款责任承诺,公司将按还款计划跟进催收,并对相关逾期应收款项的违约责任进行追索,对后续新增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把控结算进度,严控应收款项风险。非关联方逾期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及资金、经营承压企业,出于合作考量,且政府单位已提供还款计划,公司已按规定足额计提坏账准备,持续跟进回款催收,追索逾期违约责任,并对后续新增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把控结算进度,严控应收款项风险。2025年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8,114.07万元,占比83.23%,已签订还款计划7,122.07万元,截止答复日已回款2,860.58万元。

●关于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非关联方应收账款,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同步落实对账、函证及催收管理,前五大客户已出具还款计划,明确各期还款金额与还款时点,会计处理合规,回款管控措施具有合理性与充分性。对关联方应收账款,公司持续对账、函证及催收管理,前五大客户已出具还款计划,明确各期还款金额与还款时点。同时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关联方应收账款出具还款承诺,承诺为关联方应收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根据关联方经营现状、还款意愿及历史履约情况综合审慎评估,关联方经营稳定、偿债能力充足、资金流动性良好,款项预期信用风险较低,不存在回收风险。

●关于预付账款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易游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智行旅游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景区门票款、向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预付酒店房款。上述预付款项主要用于锁定票务及客房资源、争取采购优惠价格,保障旅游接待业务稳定运营,向关联方预付款项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公司对预存长白山景区门票作出承诺,“未来三年,在公司预存门票合计金额未降低至1,000.00万元以下之前,公司不再新增预存长白山景区门票额度,根据上年度实际消耗额度的150%设置上限,合理控制预存票款余额”。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白山旅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7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积极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研究与分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关于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

公司主营业务为旅游客运业务、温泉开发业务、酒店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和景区管理业务。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8亿元,同比增长5.98%;实现归母净利润1.29亿元,同比下降10.33%;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同比下降15.63%。近三年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2.98%、41.67%和37.47%,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25年公司期间费用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2.81%,管理费用率由8.84%上升至10.24%。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73亿元,同比下降15.74%。

请公司补充披露:(1)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及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并具体说明各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模式、结算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上下游情况;(2)分业务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对应往来款余额、账龄及减值等,并说明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管理费用主要支付对象、支付背景,结合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三费费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但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及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并具体说明各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模式、结算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上下游情况;

1、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及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成本构成情况(按行业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分行业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78,778.39万元,营业收入由旅游客运业务、酒店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景区管理业务、温泉开发业务及其他业务共同构成。其中,旅游客运业务收入51,999.5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6.01%,系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业务基础稳固,为营业收入的主要贡献来源;酒店管理业务收入16,161.5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0.52%,为公司第二大主营业务,与旅游客运业务形成业态协同,完善文旅产业链配套布局;旅行社业务收入5,872.4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7.45%,依托公司现有文旅资源开展配套服务,对核心主业形成有益补充;景区管理业务收入935.9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19%,属于公司文旅细分领域布局,现阶段业务规模相对较小;温泉开发业务收入334.4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42%,目前仍处于培育拓展期,营收贡献有限,为公司后续休闲文旅业态进行前瞻性布局;其他业务收入3,474.5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41%,主要为主业相关衍生配套收入,非核心经营业务,占比较低,未对公司整体收入结构构成重大影响。

整体而言,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旅游客运与酒店管理两大主业,合计占比86.53%,主业定位清晰、业务结构集中。其余板块为产业链延伸及新业态储备,各业务收入占比与公司业务发展阶段、经营战略及行业经营特点相契合。

2)营业成本分行业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合计49,260.41万元,营业成本由旅游客运业务、酒店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景区管理业务、温泉开发业务及其他业务共同组成。其中,旅游客运业务成本30,873.88万元,占总成本比重62.67%,系公司成本核心来源,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48%,增幅相对温和;酒店管理业务成本11,190.05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22.72%,为公司第二大成本支出项,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84%,增幅较为显著,主要系恩都里新成立13家餐饮店及天池酒店新成立3家分公司,成本增加2,156.45万元;旅行社业务成本3,246.95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6.59%,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117.22%,增幅居各业务之首,主要因收入增长相应的直接成本增加;景区管理业务成本665.27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1.35%,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6.56%,增长较快但绝对规模较小,对总成本影响有限;温泉开发业务成本227.76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0.46%,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6.60%,是唯一实现成本下降的业务板块,成本贡献占比较低;其他业务成本3,056.50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6.21%,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0.39%,主要为加油站及商品销售等配套衍生业务成本,因不属于核心主业,成本增长未对公司整体成本管控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成本结构与营收结构高度契合,以旅游客运业务成本为核心主导,整体成本变动主要受主业规模扩张、业务业态拓展驱动,成本归集合规、变动逻辑合理。

(2)本年度各业务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按构成要素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2025年度营业成本结构呈现“刚性成本占比高、可变成本联动增长、法定成本刚性计提”的总体特征。其中,刚性成本占比超过六成,公司正处于业务扩张期,新项目(恩都里13家餐饮店、天池酒店3家分公司)的前期投入尚未完全转化为收入贡献,随着新项目逐步进入成熟运营期、客流量持续增长,刚性成本的摊薄效应将逐步显现,成本费用率有望趋于合理,公司盈利能力预计将得到改善。

2、具体说明各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模式、结算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上下游情况

(1)旅游客运业务:

旅游客运业务聚焦长白山景区及周边旅游出行服务,独家拥有长白山北景区、西景区、南景区游客运营经营权,核心开展景区内游客运输、旅游车辆租赁、停车场管理等业务,同时依托景区资源,拓展景区包车、长白山区域内景区至镇区区间班线及网约车等景区外客运业务,此外还涉及车辆配件销售、换电站运营、充电桩服务等增值创收业务。其中景区核心客运线路对应票价明细如下:

销售模式采用线上OTA平台(携程)、官方小程序及线下窗口售票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结算模式为线上渠道实行款项预收模式,线下渠道实行购票时即时结算;收入确认政策为在完成游客运输服务、义务履行完毕时确认收入;上下游情况:上游为车辆供应商、燃料供应商,下游为终端游客。

(2)酒店管理业务:

酒店管理业务采用自营酒店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经营模式,酒店自营模式是公司对自有或租赁物业的酒店自主投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全面负责酒店日常运营、市场营销、服务质量及成本管控,获取客房、餐饮、会议、温泉洗浴、商品等全部经营收入;委托管理模式是公司接受委托,输出管理体系、运营标准、专业管理团队,提供全流程酒店管理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收入。销售模式为酒店官方直销(集团官网、APP、电话预定中心等)与分销(OTA平台、旅行社等)结合;结算模式为预授权、现付或月结;收入确认政策为提供酒店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及其他服务结束后确认;上下游情况:上游为酒店物资供应、人力资源服务,下游为个人及团体客户。

(3)旅行社业务:

旅行社业务主要经营旅游产品代订、高端定制旅游、飞悦长白山等特色旅游产品。销售模式以市场散客招徕、团队组团及目的地地接服务为主;结算模式主要采用以团款预收方式结算,或根据旅游行程按阶段分段结算;收入确认政策为旅游服务全部提供完毕后或按履约进度分期确认收入;上下游情况:上游为交通、酒店、餐饮、景区等旅游资源供应商,下游为个人游客、团体客户等终端需求方。

(4)景区管理业务:

景区管理业务以受托管理为核心经营模式,同时运营全季地形ATV项目、冬季冰雪项目,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或服务协议,为景区提供专业化运营管理与特色项目运营服务。销售模式主要为委托管理合同或服务协议;结算模式采用按季度或按年度结算管理费方式;收入确认政策为依据托管资产的经营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与金额,在服务期内按期确认收入;上下游情况:上游为维护、保洁、安保等服务外包供应商,下游为景区所有权的委托管理方。

(5)温泉开发业务:

温泉开发业务以温泉水供应、温泉水供热服务为核心经营模式。销售模式采用线下销售的方式;结算模式为温泉水销售按月根据实际用水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算,温泉水供热收入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并结算;收入确认政策:温泉水销售收入,在温泉水实际提供后,按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实际用水量确认收入;温泉水供热收入在供热服务提供时,按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实际使用面积确认收入;上下游情况:上游为温泉管道维修、材料及相关配套服务供应商,下游为各酒店、企业单位等用水用热客户。

(6)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包含加油站服务、商品销售及管理费收入等。加油站服务销售模式主要为线下直营零售及预存加油卡;结算模式为以现场结算或月度对账结算;收入确认政策为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加油服务于加油完成时确认,加油卡充值款在客户实际消费时结转确认收入;上游主要为成品油供应商;下游主要为私家车车主、营运车辆车主、企事业单位及各酒店等消费者;销售商品销售模式主要为线下、线上(微信)直营零售为主;结算模式为以现场结算或月度对账结算;收入确认政策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商品销售于商品交付时确认;上游主要为各类商品供应商;下游主要为企业单位及各酒店等消费者。

(二)分业务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对应往来款余额、账龄及减值等,并说明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旅游客运业务

(1)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注1:2024年9月30日,长白山管委会国资委将持有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2024年度认定为关联方,2024年10-12月关联交易金额为108.75万元。

单位:万元

近三年旅游客运业务中,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长白山保护局森林防火办公室)、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泰格岭实业有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情况,未按合同约定回款。因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综合其经营情况、还款能力及长期合作价值,且对方已出具还款计划,控股股东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出具连带还款责任承诺,公司将按还款计划跟进催收,并对相关逾期应收款项的违约责任进行追索,对后续新增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把控结算进度,严控应收款项风险。对产生违约的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截止答复日已收回本金50.04万元。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长白山保护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为政府单位,出于合作考量,且已提供还款计划,公司已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将持续跟进回款催收,并对后续新增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把控结算进度,严控应收款项风险。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泰格岭实业有限公司为资金、经营承压企业,出于合作考量,公司已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并根据还款计划跟进回款催收,现阶段后期暂无继续合作的意向。

(2)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近三年旅游客运业务中,客户端的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供应商端的长白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属于关联方范畴。此外,吉林省海格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同时兼具客户与供应商双重身份,双方开展充电服务、车辆租赁、景区区间车票代收代付及保证金往来等经营业务,构成同一主体间双向购销交易,交易具备真实商业实质,业务往来客观合理。

2、酒店管理业务

(1)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注1:2024年9月30日,长白山管委会国资委将持有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受同一主体控股,2024年度认定为关联方,2024年10-12月关联交易金额为220.28万元。

单位:万元

近三年酒店管理业务中,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情况,未按合同约定回款。其中,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政府单位,出于合作考量,且已提供还款计划,公司已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将按还款计划持续催收跟进,并对后续新增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把控结算进度,严控应收款项风险,截止答复日已收回280.00万元。

(2)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近三年酒店管理业务中,客户端的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端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恩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企业,均属于关联方。

3、旅行社业务

(1)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