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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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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
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

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近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发生部分债务逾期,英飞拓仁用银行借款新增债务逾期本金合计13,370,000.00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11.8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债务逾期(含提前到期)本金合计500,000,615.92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443.54%;逾期未付的利息7,260,046.46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50%。债务逾期(含提前到期)本金及逾期未付利息合计507,260,662.38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债务逾期及担保进展情况

1.2026年1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2026年1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3.2026年2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4.2026年2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5.2026年3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提前到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6.近日,英飞拓仁用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的部分借款逾期,逾期本金合计13,370,000.00 元。公司及立新科技为英飞拓仁用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及立新科技担保逾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飞拓仁用新增银行借款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银行借款新增债务逾期本金合计13,370,000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11.86%。公司及立新科技为英飞拓仁用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及立新科技担保逾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债务逾期(含提前到期)本金合计500,000,615.92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443.54%;逾期未付的利息7,260,046.46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50%。债务逾期(含提前到期)本金及逾期未付利息合计507,260,662.38元。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金额183,578,238.09元(其中,本金180,389,824.63元,利息3,188,413.46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因债务逾期及提前到期、担保逾期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能需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费用,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贷款被银行宣布提前到期,公司及子公司面临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部分银行已对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子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查封冻结),进而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务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因公司长期亏损,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综合考虑公司在物联产品、解决方案领域具有全面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较高的美誉度,业务仍能维持运转,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希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避免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员工、广大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国宏、温江涛、房玲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

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0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84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及融资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年度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4日、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情况

基于最新财务状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融资额度基础上,新增融资额度1亿元,新增后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公司或自然人等非金融机构。其中,向法人或其他组织融资的,借款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向自然人融资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具体融资额度、融资方式、用途及其他条款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相关资金提供方要求用自有资产对已审议通过的有效授信及融资额度及本次新增融资额度范围内的融资行为进行抵押或其他担保。

在已审议通过的有效授信及融资额度及本次新增融资额度合计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及实际使用授信及融资额度事项及相关的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其他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新增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年度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三、本次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情况

(一)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基于本次新增融资额度需要,同步新增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已审议通过的有效担保额度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担保事宜,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3039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注册资本:119,867.50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智能设备、电子产品、光端机、闭路电视系统产品、出入口控制系统产品、数据通信设备、以太网交换设备、LED显示屏、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液晶显示器、背投显示器、显示屏材料、集成电路产品、防爆视频监控产品、防爆工业通讯产品,从事上述产品及软件产品的研发、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视频传输设备技术开发及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从事自产产品租赁相关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机电工程、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凭公司名下合法房产证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英飞拓合并报表数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若前期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绝对值的691.92%。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

五、银行借款及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0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84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股东JHL INFINITE LLC(以下简称“JHL”)、股东JEFFREY ZHAOHUAI LIU(中文名:刘肇怀)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JHL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行使所持有的145,758,8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为12.16%)的表决权,也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放弃行使部分股份表决权的声明自2019年12月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英飞拓: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的9:00~18: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6151

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预重整

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

2.上述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的重整申请,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0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84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督促各方持续履行其作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0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84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1月31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

2.上述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的重整申请,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0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84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7.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自2021年以来,已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处于长期亏损状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2025年末归母净资产为-11,272.9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本息约4.89亿元。部分银行已对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2026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重大诉讼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是公司解决方案业务的核心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完备的资质体系。截至2026年3月31日,英飞拓仁用的净资产(未经审计)为-4,776.22万元,已资不抵债。截至2026年3月31日,英飞拓仁用银行借款债务逾期本息约1.13亿元。

综上,公司长期亏损,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虽然公司面临上述困境,但公司在物联产品、解决方案领域具有全面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较高的美誉度,业务仍能维持运转,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希望。

为避免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公司已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庭外重组的议案》,于2026年3月31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重组中心于2026年4月7日决定受理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的重组申请,于2026年4月16日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重组协调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在重组协调人的协助下统筹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为妥善化解公司风险,提振经营,现公司及英飞拓仁用拟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时申请对两公司(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通过实施司法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产业支持,化解公司债务及经营危机,帮助公司重获新生,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员工、广大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3039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注册资本:119,867.50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智能设备、电子产品、光端机、闭路电视系统产品、出入口控制系统产品、数据通信设备、以太网交换设备、LED显示屏、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液晶显示器、背投显示器、显示屏材料、集成电路产品、防爆视频监控产品、防爆工业通讯产品,从事上述产品及软件产品的研发、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视频传输设备技术开发及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从事自产产品租赁相关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机电工程、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凭公司名下合法房产证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英飞拓合并报表数据。

(二)英飞拓仁用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615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英飞好成科技园1515

法定代表人:胡迪

注册资本:18,28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机房技术的开发;园区产业规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电教设备、机电设备、实验室设备、取证设备、折叠屏、报警器、勘察箱、夜视望远镜、酒精测试仪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可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物联网系统工程、电子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信息通信系统工程、安防系统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仁用100%股权。

英飞拓仁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程序

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后,尚需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正式申请。公司向法院提交申请后,可能还会经历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预重整管理人、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指定重整管理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等程序。

四、预重整及重整事项被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如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将有利于提前启动重整基础性工作,推进公司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充分协商沟通,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债权人将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将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公司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如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则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六个月内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将其持有的英飞拓70,000,000股股份出质给公司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并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剩余承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公司及新普互联正推进通过包括司法拍卖、变卖质押证券等变现手段处置质押证券。若上述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0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84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1月31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日(星期二)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

《英飞拓: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详见2026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6年6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十一条规定编制了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序、高效推进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提升风险化解工作的总体成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即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预重整及重整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前述事项的执行事宜;

2.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预重整及重整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预重整及重整程序相关材料;推荐预重整及重整管理人;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预重整及重整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预重整及重整事宜,接受法院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参加法院组织的听证会并陈述意见;处理与预重整及重整相关的其他事宜等。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重整程序终结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预重整及重整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英飞拓:关于新增2026年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详见2026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详见2026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