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6-047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89,038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36,044,837股(截至2026年7月7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36,044,837股(截至2026年7月7日总股本)变更为233,755,799 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6年7月9日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89,038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 com. cn)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及使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5年1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89,03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04)。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2,289,038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 com. 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 com. cn)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 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6年7月9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36,044,837股(截至2026年7月7日总股本)变更为233,755,799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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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