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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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我们投科创企业喜欢单纯看‘硬技术含量’,而忽视了其经营能力与现金流。同时,在申报上市时,前面又有数百家企业排队,导致IPO周期不确定,影响基金到期清算与项目退出节奏。如今,新‘国九条’让存在‘瑕疵’的企业自动退出IPO,让只有‘纸面科技’没有经营能力的企业先修炼内功,让真正优秀成熟的企业IPO时间缩短,反而有利于项目退出。”该合伙人说。
新“国九条”对创投行业发展也指明了新方向。新“国九条”提出,进一步畅通“募投管退”循环,发挥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作用。同时提到,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出台上市公司减持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股东分类施策。
对此,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创投委会长沈志群表示,必须确认创业投资企业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要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等区别开来;建议全面实施创投企业差异化监管方式,切实落实创投股权减持的“反向挂钩”制度。
当前我国创投行业面临长期资本供给不足、资金结构亟待优化的共性问题。对此,有创投机构建议,应通过改变投资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鼓励大型保险机构向创投基金出资,扩大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比例;同时鼓励地方社保养老金部分结余在结余充裕的城市试点进入创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