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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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溧阳市戴埠镇李家园村888号御水温泉度假酒店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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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亦可参见公司后续发出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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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周一)8:00-11:0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1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的方式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雯
电话:0519-87985901
邮箱:yw@tmhtour.com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1号
邮编:21333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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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6元(含税),每股以公积金转增0.45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935,428.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6,294,2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853,735.69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93%。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公积金转增0.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6,294,28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为270,126,71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经营与投资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及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5日,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李淑香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淑香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李淑香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淑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淑香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史瑶琴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史瑶琴女士简历
史瑶琴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78年8月生,本科学历。曾任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公司景区游乐部负责人;溧阳市天目湖旅游有限公司质检培训部负责人;溧阳市天目湖旅行社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行政总监助理、总裁助理、营销中心总经理、董事,溧阳市南山职工休养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书面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东梅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经营与投资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及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4-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731,000.00元,用于“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5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苏公W〔2020〕B01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0,004,048.86元,其中本年投入9,475,000.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01,396,484.29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221,396,484.2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8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0年3月,公司、溧阳市天目湖御水温泉度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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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0,139.6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22,139.6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000.00万元,计划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8.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相关的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天目湖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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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事务所”或“大信”)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思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青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项目人员的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0万元(含税),较上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四)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进行了事前审查,并通过直接沟通、监督核查以及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素质良好、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计及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报酬及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