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上接66版)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09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627,007,638.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2,703,985.86元,按照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270,398.59元后,2023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4,433,587.2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的49.15%派发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7,777,777.75元,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444,444,44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现状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07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永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顾光明先生所作的《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度董事会议事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临宁、潘志成、马传骐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汇报分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及编制基础、主要预算指标和保障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627,007,638.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2,703,985.86元,按照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270,398.59元后,2023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4,433,587.27元。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444,444,4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7,777,777.75元。即按照2023年当年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9.15%派发现金红利,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其与公司合作良好,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上述两项审计费用预算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经审计后实际发生的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对2023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作出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经审计后实际发生的公司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对2023年度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作出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参考2023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对公司2024年度累计发生的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参考2023年度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对公司2024年度累计发生的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基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2024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董事回避后,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不做表决。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727,912,422.10元,根据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经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出具了《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按照《证券法》及深交所季度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组织制定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组织制定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蔡临宁、潘志成、马传骐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临宁、潘志成、马传骐回避表决。
2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近年的市场变化,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15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已经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对于议案9、议案11、议案16、议案17的审议,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对于议案10、议案12的审议,关联股东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的9:0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邮编:100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中铁特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波 曹宁宁
联系电话:010-51879802
传真:010-5187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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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3,投票简称:特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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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