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公告出现文字错误的致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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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公告出现文字错误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黄建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由于我公司工作疏忽,导致公告中存在部分错误。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拷贝了PDF文件的文字而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导致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
公司就上述公告中出现大量的错别字情况向投资者致以真挚的歉意。公司将即刻更正上述公告,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及复核校对工作,确保不再发生同类低级错误。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