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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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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的公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1版)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创院”)11.94%的股权。基于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调整,重庆国创院拟定向减少6家股东的注册资本8,750万元,并向减资方支付减资对价。公司同意以减资方式退出重庆国创院,减资对价为2,001.31万元。

公司董事、总经理贾浚先生同时担任重庆国创院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国创院为公司关联法人,鉴于此公司本次减资退出重庆国创院事项按关联交易处理。

本次减资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后提交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贾浚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减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谢华

注册资本:16,7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8号1幢(自主承诺)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AC0B7X0L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国创院总资产20,732.80万元、净资产13,417.50万元;重庆国创院2023年度营业收入511.38万元、净利润-2,356.45万元。

(三)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为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重庆国创院于2023年3月31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3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经评估,重庆国创院在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5,402.51万元,评估值为16,160.56万元。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重庆国创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减资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减资方案

重庆国创院本次拟向6位股东定向减资8,7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2.24%;其中实缴的注册资本减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经四舍五入后)。公司实际缴纳出资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1.94%,减资对价为2,001.31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重庆国创院股权。减资后,重庆国创院将调整其法人治理结构,任命新的董事、监事。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减资涉及的相关手续,以及签署减资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五、本次减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重庆国创院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截至目前的经营状况,经股东协商同意,拟以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重庆国创院。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回收投资现金,提高资金使用率。预计此次减资将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一定积极影响,最终需以实际减资金额、减资完成情况和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重庆国创院已履行审批程序的各类交易合计490.8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减资符合公司利益,减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事宜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 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可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13)。

本议案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46,790.35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996,920.00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08,738,811.38元,合并资产负债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4,896,253.53元。

因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以及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911.26万元。2024年度薪酬方案与2023年度一致。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向志鹏先生、贾浚先生、黄力进先生、王乃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合计5,348.11万元,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合计1,602.63万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3,745.48万元。公司2023年度核销坏账4,112.65万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本次核销对公司2023年度及 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不构成影响。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授信额度指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该额度不包括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银行融资额度。该额度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借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银行保函、出口押汇、内保外贷、出口保理、委托贷款等。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

公司/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提供担保。授权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条款的确定以及签署等事宜,公司/子公司在批准额度内发生的融资/授信申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可循环使用;其中: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亿元,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同类别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该额度不包括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担保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风险等级在中等及以下的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时可质押作为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该额度为期间最高余额(可循环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工作量、执业水平和市场行情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17)。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鉴于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制度和细则,同时废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制度全文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的议案》;

公司持有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创院”)11.94%的股权。基于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调整,重庆国创院拟定向减少6家股东的注册资本8,750万元,并向减资方支付减资对价。公司同意以减资方式退出重庆国创院,减资对价为2,001.31万元。

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投资回收现金流。

本次减资退出参股公司事项事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贾浚先生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二)所述关联董事,回避本次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的公告》(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以简易程序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中涉及财务数据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行政中心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以上第1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6项议案的利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2)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2、会议登记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通讯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24007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00-11:30和13:30-17:00。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5月19日11:30前送达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涛、徐莹

联系电话:(0515) 88881908

指定邮箱:zhny@dongyin.com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6 投票简称:慧业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永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审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得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