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51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者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规定基本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国海诚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总额度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相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存在金融业务,针对该等金融服务内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司编制了《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各类风险,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未发现保利财务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86,1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
公司编制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中国海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再融资工作等事项的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传递、审核、报告、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督作用,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金山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为23,703.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邵秋生,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2,558.29万元,净资产-45,118.16万元,2023年完成营业总收入3,712.56万元,实现净利润1,186.4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
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3,479.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汉芝,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主营业务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物业管理、图文印刷、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726.45万元,净资产2,479.62万元,2023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022.69万元,实现净利润59.44万元。
3.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4年12月,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主营业务为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438.97万元,净资产-1,196.60万元,2023年完成营业总收入750.04万元,实现净利润394.01万元。
4.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9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社永,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864.37万元,净资产1,434.2万元,2023年完成营业总收入980.72万元,实现净利润482.96万元。
5.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为3,091.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波,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营业务为纸及纸制品的研制、生产及检验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96,818.53万元,净资产55,261.61万元,2023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2,932.44万元,实现净利润6,742.53万元。
6.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10,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简泽丰,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为长沙市。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系统和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45,739.06万元,净资产33,115.96万元,2022年完成营业总收入77,071.1万元,实现净利润8,791.23万元。
7.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廊坊机电设备制造厂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廊坊机电设备制造厂设立于1998年8月,负责人为王炎,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注册地为廊坊市。主营业务为工业建设项目设备、线路、电器、仪表及其整体生产装置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及安装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1.46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2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25.34万元,实现净利润-91.53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有限公司、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廊坊机电设备制造厂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交易金额总体可控,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廊坊机电设备制造厂之间的相关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协议已经签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以及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设备采购以及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等工程服务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及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中,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707.02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超过公司净利润10%。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4,707.02万元,减少利润总额4,707.0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一)应收票据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公司历史上未出现过因银行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预期信用损失可视为接近于零,所以未计提减值准备。商业承兑汇票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0.07万元。
(二)应收账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97.94万元。
(三)其他应收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代垫款、应收备用金、应收其他款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417.43万元。
(四)合同资产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工程承包服务相关的合同资产和工程质保金相关合同资产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891.5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订单数据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及重大合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33个。
二、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91个,金额人民币约52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已中标未签约项目3个,金额人民币0.94亿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35美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继续处于停工状态。
2.2019年12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公司与科特迪瓦咖啡可可产业管理稳定与发展委员会签订了《科特迪瓦阿比让一座可可加工厂和一座可可豆仓库建设项目EPC合同》,合同总金额1.9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4.80亿元(按合同签订时汇率折算),工作范围包括:基础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车。截止目前,该项目正积极推进中。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丁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6,364,6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16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2,024,300.4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1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江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1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江英女士,1976年6月出生,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成员,金融风险管理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现任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姚记科技,证券代码:002605.SZ)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4: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年8月9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人民币408,874,550.17元划转至中国海诚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8月11日出具的XYZH/2023BJAA11B048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8月9日止,中国海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7,086,1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7,086,127.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70,423,019.18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8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6,291,924.02元,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定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余额为336,291,924.0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3,570,671.13元。
2.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人民币49,090,329.76元。上述置换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110C018258号《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20,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定期存款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