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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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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2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53,605,330.12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81,328,524.8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6,337.66万元(含2023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在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具备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并通过全球化产业与营销网络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

在通信领域,公司聚焦新一代通信产业与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提升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与集成能力,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并不断拓展市场份额。构筑光通信、海洋通信等业务领域的全产业链及自主核心技术,创造万物互联的新时代。

在能源领域,公司聚力打造全球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不断推进全球化布局,持续加大特高压输电装备、直流输电装备、海上风电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把握海洋能源开发机遇期,致力打造成为国际一流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3年,在“新基建”“碳达峰、碳中和”等背景下,特高压、电网智能化和新能源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公司特高压及电网智能化等相关业务保持了较快增长。5G、千兆光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较快增长,大数据继续发展、云计算等新兴业务增长、“东数西算”的部署、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推动了通信网络传输能力的持续建设。未来,新一代通信技术发展,算力基础设施增速提升,海洋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国际间互联互通海洋通信系统加速更新换代,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规模化扩张带动包括海底电缆、海洋工程在内的产业链不断发展,公司仍需要大量资金研发新技术,拓展新市场,保持强势竞争力。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利用资金把握上述行业机会。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3,605,330.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81,328,524.85元。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继续推动全球化战略和新质生产力产业布局。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开拓新客户、新区域,成就公司新增长,为股东赢得良好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前述目标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项目建设、生产基地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延展、人才储备,仍需大量资金,以巩固公司的领先地位。为了长远发展,当前,公司对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项目建设、生产基地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延展、人才储备等,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回报投资者并实现股东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还将召开分红说明会对投资人进行说明。

公司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4-036号),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资料。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每股派发的股利增长率大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

公司将继续保持未来现金分红的连续性,不断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升经营业绩,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实现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830.44 万元、资产减值准备12,055.27 万元,合计计提17,885.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估计损失。2023年度,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46.97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882.89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783.53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90.78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77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损失。2023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97.07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2,121.91万元。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2023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531.31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0.14万元。

(五)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2023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024.84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17,885.71万元,该事项影响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7,885.71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慧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59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2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7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53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7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二十一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63,386,344.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159,02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 9,999.0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如在2023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亨通光电:2024-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君浩)》《亨通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绍宽)》《亨通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久华)》《亨通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钧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钱建林、李自为、谭会良、张建峰、褚君浩、蔡绍宽、乔久华、杨钧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亨通光电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亨通光电:2024-028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3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29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纪成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26号)。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议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30号)。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已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2023年度审计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质等资料报送至审计委员会。经审查立信及其审计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3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32号)。

十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额公告》(亨通光电:2024-03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亨通光电:2024-036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