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63版)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三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戴建君先生、储昭立先生、龙超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股份分红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光为办公大楼资产重组的议案》
基于《关于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光为通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根据投资协议第三条第(9)款,通宇通讯与深圳光为及其下属子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约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武汉光为持有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流芳大道52号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B 地块B1 栋1-11层厂房和土地(土地及厂房的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取得时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以下简称“武汉大楼”)归通宇通讯所有,由通宇通讯自行处置。
基于以上资产重组背景,董事会对武汉大楼进行资产处置,武汉光为将武汉大楼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武汉旭创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上述受让方为通宇通讯全资孙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及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召开时间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它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司将对议案5、9、1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1~10项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提案经公司2024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2024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9:00-17:00,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均以2024年5月15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华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联系传真:0760-8559466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邮编:52843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92
2.投票简称:通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附件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运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402,056,9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50,500股的401,406,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80,281,293.2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即转增120,421,94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22,478,906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对现金分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419号),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年1月至3月的运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或“解释”),对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内容在首次执行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解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在首次执行第17号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控制汇率风险敞口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开展的相关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000万美元,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兑换成美元的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关于开展2024年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修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积极应对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股份分红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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