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和重整
提出异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和重整
提出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和重整提出异议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即时通信软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胡春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嘴山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或“申请人”)关于对公司及中科新材的《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及中科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石嘴山中院分别提出对公司及中科新材的重整申请,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根据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目前状况,公司应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
一、驳回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后续综合各方诉求,再择机适时按需启动相关拯救程序;
二、若法院不予驳回,则进行听证程序,并且给上市公司预留不少于1个月的时间,论证预重整及重整可行性,并征集股东意见。
公司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的主要理由为:
一、根据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的财务数据显示,两家公司均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二、目前,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正在积极推动复工复产事宜,此时无论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都将造成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的重整价值严重低估,不利于维护债权人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宁科生物作为上市公司,中科新材作为上市公司主要子公司,涉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等利益,如仓促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不利于化解上市公司的债务和经营危机,更不利于保护股东、债权人、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证券市场及社会稳定,何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仍需慎重规划,从长计议;
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事宜切实关系到股东的合法权益,影响证券市场及社会稳定,宁科生物需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征集广大股东意见,以保障各方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审计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4日,已连续16个交易日跌停,于2024年4月25日涨停,当日振幅达到9.76%,单日换手率达到21.67%。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拟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说明》,信永中和表示:“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就月桂二酸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列报的准确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以及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交易的核算列报是否准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基于以上原因,以及如我们在与治理层沟通函中提到的其他事项,本所拟对贵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拟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意见以信永中和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及中科新材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 若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47.38%到253.40%;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7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49.28%到256.1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260万元。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4日,已连续16个交易日跌停,于2024年4月25日涨停,当日振幅达到9.76%,单日换手率达到21.67%。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拟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说明》,信永中和表示:“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就月桂二酸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列报的准确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以及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交易的核算列报是否准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基于以上原因,以及如我们在与治理层沟通函中提到的其他事项,本所拟对贵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拟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意见以信永中和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及中科新材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一)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二)若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业绩预亏事项的风险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47.38%到253.40%;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7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49.28%到256.11%。
四、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260万元。
五、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六、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4日,已连续16个交易日跌停,于2024年4月25日涨停,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