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11月24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23224)。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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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景顺长城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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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20日起,取消对景顺长城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大额交易限制,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应当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及该销售机构业务情况及规则,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8日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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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每12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2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12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开放期。本基金的第四个开放期为20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因此本基金的第四个开放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到2025年12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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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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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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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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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80天。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5年8月26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6年2月24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从申购确认日起按此规则类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3)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A(基金代码:023224)和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C(基金代码:023225)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参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三部分),不收取申购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5)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
(6)商业养老金;
(7)团体养老保障产品;
(8)养老理财产品;
(9)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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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份额持有期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180天。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180天(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180天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与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锁定持有期保持一致,在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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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本基金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销售,不对机构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发售,具体发售对象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为准。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11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及转换费率优惠
自2025年11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转换本基金的,享受申购及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6、本基金自2025年11月24日起开通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