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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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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5-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5-04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发布《江苏索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一切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2025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10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四)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3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

(五)2025年11月15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披露了《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综合考虑当前外部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外部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5-04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李俊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质量总监李俊锋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质量总监职务。离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李俊锋先生将任公司硫化事业部总经理。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俊锋先生离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将担任公司硫化事业部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李俊锋先生已按公司离职管理等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李俊锋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俊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俊锋先生担任公司质量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俊锋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