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联席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暨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7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联席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暨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联席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相关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联席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虎先生为公司联席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江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王勇先生、江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李玉周(召集人)、江虎、李铃
(2)战略委员会:王勇(召集人)、江虎、龙波、秦音、柴俊武
(3)提名委员会:柴俊武(召集人)、王勇、李玉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铃(召集人)、王勇、江虎、柴俊武、李玉周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李玉周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龙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秦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万崇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刘馨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秦音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龙波先生、秦音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万崇刚先生、李伟先生、刘馨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1、万崇刚
万崇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至2002年,在托普集团昆明分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03年至2004年,在北京三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至今,在智明达从事销售工作;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智明达监事;2016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万崇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504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15,101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伟
李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成都芯通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5月入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逻辑工程师。2017年11月转岗至市场部销售工程师;2019年7月任销售总监;2023年12月任市场部副经理;2024年10月任职市场部经理。
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馨竹
刘馨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9月至2021年2月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先后在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融创天府影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任经营计划管理部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馨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7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明达”)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8272498
联系邮箱:688636zmd@zmdde.com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明晟、董辰晨
联系部门:投资银行部
联系电话:021-38966905
联系邮箱:limingsheng@htsc.com、dongchenchen@htsc.com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7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王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虎先生为公司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江虎先生担任公司联席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龙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龙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秦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秦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万崇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万崇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李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馨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刘馨竹女士担任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王勇先生、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柴俊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柴俊武先生、王勇先生、李玉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柴俊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李玉周先生、江虎先生、李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玉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李铃女士、王勇先生、江虎先生、柴俊武先生、李玉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