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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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龙泉驿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HTKG保字第003号),为亨通铜箔向中行龙泉驿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于近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安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111800000174),为拜克生物向嘉兴银行安吉支行申请的授信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亨通铜箔、拜克生物分别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和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二)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HTKG保字第003号)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被担保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111800000174)主要内容

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载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亨通铜箔和拜克生物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推进公司转型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被担保人亨通铜箔、拜克生物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43,664.5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79%。其中,公司为亨通铜箔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38,664.5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32%;公司为拜克生物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5,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