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20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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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John O’Keeffe因工作原因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John O’Keeffe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Haiying Cheng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名,同意自2026年6月1日起聘任干晓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周志铭先生自2026年6月1日起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干晓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资格审查意见,同意提名干晓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相关审查意见详见附件2。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干晓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将法定代表人由周志铭先生变更为干晓峰先生。公司将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三日
附件1:
干晓峰先生简历
干晓峰,男,54岁,国籍:中国,本科学历。历任荷兰喜力啤酒东南区销售负责人,华润雪花啤酒广东区域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华润雪花啤酒总部夜场部总经理,华润雪花啤酒海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华润酒业山东景芝白酒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干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相关资料,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公司本次提名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干晓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本次提名的董事人选的职业、学历、工作履历等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干晓峰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人选,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