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不再使用设备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6-029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不再使用设备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特纸”或“公司”)将南湖厂区不再使用设备等资产经过重新评估后再次通过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产权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以下简称“本次拍卖”),本次拍卖挂牌底价为人民币94,553,920.80元。上述标的资产经嘉兴产权公司公开挂牌竞价,南京首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首佳”)已被确认为本次产权交易受让方,成交价10935.392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民丰特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不再使用设备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后续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首佳支付的本次拍卖设备的转让款10935.39208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 2026年度具体收益影响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于近日与南京首佳签署了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编号:C202601184)。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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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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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合同名称:资产交易合同(C202601184)
1、合同各方
甲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首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产权交易标的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使用设备
3、产权交易方式
本合同项下资产交易已于2026年5月18日经浙交所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挂牌,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认乙方依法作为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4、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0,935.39208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零玖佰叁拾伍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捌角。
5、支付方式
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成交款和设备拆除清运保证金500万元,成交款和设备拆除清运保证金直接由乙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6、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和设备拆除清运保证金500万元后2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甲、乙双方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2)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乙方所有。乙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乙方自行承担。
(3)嘉兴产权公司在收到甲乙双方签章的本合同且乙方在完成本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甲乙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浙交所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备查文件
1、《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编号:C202601184)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