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情况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基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齐心控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自2026年5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2、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2日,齐心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3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046.4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上述期间增持后,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93%增加至39.9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与公司现有股东关系说明:齐心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陈钦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与陈钦鹏先生为兄弟关系,上述各方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齐心控股与一致行动人陈钦鹏先生、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56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3%。
3、本次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齐心控股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3、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6年5月7日起6个月内。
5、拟增持股份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实施本次增持,其中专项贷款资金占比不超过90%。
7、股份买卖限制情况: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8、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承诺函的情况: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齐心控股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在落实国家监管政策前提下,该行承诺为齐心控股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2日,齐心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3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046.4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上述期间增持后,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93%增加至39.92%。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齐心控股所做出的增持计划内容及承诺内容,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上限,增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符合增持计划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后,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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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公告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以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齐心控股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六、备查文件
1、齐心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