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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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代董事长王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743,794,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770%。

2、现场会议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76,60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167,189,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55%。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65,850,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65,849,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67%。

5、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456,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3%;反对3,295,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1%;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13,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22%;反对3,295,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49%;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00关于选举李铁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457,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5%;反对3,29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9%;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14,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38%;反对3,29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6%;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获得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王荣铎律师和沈晨叶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8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代行董事长王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铁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同意补选李铁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李铁军先生

委员:涂远先生、周友苏先生、向永丽女士、江涛先生

(2)审计委员会(本次未发生变化):

主任委员(召集人):江涛先生

委员:刘竹萌先生、向永丽女士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友苏先生

委员:江涛先生、李铁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次未发生变化):

主任委员(召集人):向永丽女士

委员:周友苏先生、赵卫军先生、江涛先生、王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378万元,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闵丹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雷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37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开招标

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开标和评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评标结果第一名为信永中和。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业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含税包干价378万元。

3、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6-030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邮政编码:610200)

3、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到公司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兵

电话及传真:028-8585329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7”,投票简称为“炼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