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
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
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4,340万股股份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并于2026年4月28日全部成交。公司于2026年6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拍卖股份已于2026年6月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劲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2.97%降至19.90%,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76%降至22.6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劲嘉创投所持有的公司4,340万股股份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并于2026年4月28日全部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以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劲嘉创投司法拍卖的4,340万股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后,劲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减少4,340万股,减少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0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4,340万股完成过户之后,劲嘉创投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4,340万股,减少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07%,劲嘉创投所持公司股份从324,819,709股减少至281,419,709股,持股比例从22.97%下降至19.90%,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76%降至22.69%,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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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直接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增仲裁裁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裁决已生效。
2.控股股东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本金人民币231,063,964.78元及违约金、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无直接影响。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劲嘉股份”)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收到了《北海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26〕北海仲字第1-1836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方
申请人:上海乐尚智睿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一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具体事由
因被申请人一未清偿对申请人本金为231,063,964.78元的债务,被申请人二对该笔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并以45,000,000股劲嘉股份股票提供质押担保。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履行债务,申请人向北海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并在仲裁期间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三)仲裁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231,063,964.78元;
2.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以借款本金231,063,964.7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8%的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
3.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150,000元、保全费5,000元、担保保险费125,000元;
4.本案仲裁费用500,000元,由申请人承担11,777元,由被申请人一承担488,223元;
5.被申请人二对上述第1-4项确定的被申请人一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二提供质押的劲嘉股份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数量:45,000,000股)享有质权,有权就该质押股票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4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累计诉讼仲裁等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事项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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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部分案件的涉案金额系原告(申请人)单方主张,未经最终裁定确认。
三、本次案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上述案件与公司无关,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的部分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或扣押,后续若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未按照执行裁定书履行,法院将可能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本次案件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名下相关财产。
因涉及诉讼及仲裁案件,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处置。此外,针对其他尚在审理中的案件,若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后续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决支持债权人请求,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则其持有的相应公司股票也可能面临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上述可能发生的司法处置所涉及的股票后续存在变动可能性,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处置数量、交易价格等均具有不确定性。若司法处置涉及的股票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将跟进相关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