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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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6-025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6.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13元/股

2026年6月2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按回购价格3.13元/股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850,000股(激励对象26名,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0股(激励对象5名,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名),授予价格为3.33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于2022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于2022年12月2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回购价格为3.13元/股。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8.78万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6.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对象、回购数量、价格的确定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6-026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须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342,963,840股减少至342,903,8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42,963,840.00元变更为342,903,840.00元,并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办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因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已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变更事项将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6-024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8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6年6月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峻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6-027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42,963,840.00元减少至342,903,840.00元,股本总数由342,963,840股减少至342,903,8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已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将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

(2)申报时间: 2026年6月3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 杨岚

(4)联系电话: 025-52486808

(5)联系邮箱 :603900@leysen1855.com

(6)邮政编码 :21001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