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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26-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62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 涉案金额:货款46,246,92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保全担保费和律师代理费;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案尚处于二审上诉审理阶段,二审尚未开庭,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航电气”)诉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了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安徽国晟新能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大航电气货款、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1)。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安徽国晟新能源因与大航电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安徽国晟新能源收到《交纳上诉费用通知书》,已经完成缴费,法院受理本案。上诉情况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

(一)事实与理由

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当予以调低。

被上诉人主张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七八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参照LPR上浮不超过50%的利率标准予以调整。

(二)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审、二审部分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处于二审上诉审理阶段,二审尚未开庭,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