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12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0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7.29%,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湘财证券-浦发银行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公司股份202,231,026股、原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本公司股份50,00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35%、0.58%,质押解除日是2016年9月14日,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447,558,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6%。
新湖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