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3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邰俊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邰俊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邰俊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邰俊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邰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邰俊女士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邰俊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余毅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毅先生简历如下:
余毅,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贵州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工程设计所所长助理、副所长、常务副所长、所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余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