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5年10月14日,并于2025年10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6,058,457.78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422,811.43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5,635,646.35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5年11月21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部分券商
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5年11月20日起,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2000ETF增强,基金代码:159553)新增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rsec.com.cn
客服电话:95390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95323
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股,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海安集团”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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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