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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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公司现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372,192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2,331,35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72,192股后的537,959,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8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差异化安排,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7,214,693.09元÷542,331,351股×10=0.317420元。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317420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

咨询联系人:刘后弟

联系电话:010-82701887

传真号码:010-82701909

邮箱:IR@creat-da.com.cn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8,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42,5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9.9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