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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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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6-019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因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注销回购股份数量390,000股,总股本由266,526,066股变更至266,136,066股,根据权益分派方案规定,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分配。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6,136,06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859,700股,即以264,276,3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64,276,366 股×0.05元/股=13,213,818.3元。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3,213,818.3元÷266,136,066股=0.0496506元/股,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6506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数量390,000股,总股本由266,526,066股变更至266,136,066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6,136,066股扣减已回购股本1,859,700股后的264,276,3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3,213,818.3元÷266,136,066股=0.0496506元/股,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6506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东松

咨询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电话: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