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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202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镇海股份”)分别于 2026年4月4日、2026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通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35,802,88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15.49 元 / 股(含)。经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审核,同意舜通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共 35,802,881 股。本次公开征集有效期限为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2 日(共 20 个交易日)。

2026年6月2日,公司收到舜通集团函告,本次公开征集期内,共有3家意向受让方向舜通集团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均已足额缴纳人民币5,000万元的报名保证金。舜通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 36 号)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公告中列明的受让条件,尽快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上述意向受让方进行评审,以确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如能通过舜通集团的评审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仍需与舜通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且《股份转让协议》须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意向受让方能否通过舜通集团的评审、通过评审后是否能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能否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