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炜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米业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林炜媛女士,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12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台营业部理财顾问,2019年10月进入公司证券部任投关专员,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炜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炜媛女士熟悉上市公司运作所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米业轩女士,199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业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炜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米业轩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林炜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米业轩女士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576-83938598、0576-83966111
传真:0576-83966111
电子邮箱:zqb@sd-pharm.com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
林炜媛女士,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12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台营业部理财顾问,2019年10月进入公司证券部任投关专员,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炜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炜媛女士熟悉上市公司运作所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米业轩女士,199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业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资金来源
1、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5号)文件核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840,6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60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86,64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45.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6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4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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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将“年产20000吨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4月。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761.00万元(含本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4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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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现金管理资金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现金管理产品等,但不包括股票投资、外汇投资、期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将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该等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以下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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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管理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与“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