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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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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07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473252元/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4%,回购资金总额为39,907.41元。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87元/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91%,回购资金总额为673,050元。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61,25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05%,回购资金总额为712,957.41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5,164,678股减少至785,003,428股,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1,250股。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已对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6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1月20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22.5万股,预留授予30万股,预留比例为6.6298%,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确认2023年2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激励对象)6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22.5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76元,授予日为2023年2月1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6、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回购价格为3.70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公司完成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并于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85.625万股。

10、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鉴于公司自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至今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根据上述规定,3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1、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750股,回购价格为3.66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13、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1.2万股。

14、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50股,回购价格为3.6103252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5、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998,750股。

16、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5月15日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5473252元/股。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钉钉平台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4、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46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于2025年5月21日登记完成。

5、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4.60元/股调整为4.55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5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

6、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其中1名激励对象触发了《2025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第二款“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一)项的规定,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该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回购价格为4.55元/股,并同意因2025年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不能解除限售的6,7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81,250股。

9、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487元/股,对另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48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该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占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2663%,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4%。

2、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期间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6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对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3.76元/股-(0.0596748元/股+0.04元/股+0.05元/股+0.063元/股)=3.547325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3.5473252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的回购资金总额为39,907.41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触发了《2025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第二款“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一)项的规定,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该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596%,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91%。

2、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触发了《2025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第二款“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一)项的规定,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期间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55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对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4.55元/股-0.063元/股=4.487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4.487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的回购资金总额为673,0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合计注销股份及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61,25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05%,回购资金总额为712,957.41元。

(四)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5,164,678股减少至785,003,428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24日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100019号):“经我们审验,截至2026年6月12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161,250.00元,贵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回购股权款共计人民币712,957.41元,相应减少股本人民币161,25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85,003,428.00元。”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7、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申请表;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