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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6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6年6月10日,本基金总份额为783,569.94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81,847.1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78%。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81,847.13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781,847.13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81,847.13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7月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7月7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赎回选择期安排

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在赎回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封闭期与开放期、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相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安排赎回选择期。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9日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该期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不可以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

1、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可在赎回选择期期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2、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赎回的程序

(1)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赎回选择期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

(2)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5、赎回费用

在本次赎回选择期期间,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s://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赎回选择期当日披露赎回选择期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开放赎回业务的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赎回选择期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7月9日,自赎回选择期届满的下一日即2026年7月10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收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三)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四)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六)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七)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八)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博时中债5-10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53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510元人民币,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52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7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6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8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7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6年8月3日,本基金出现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或截至2026年8月4日,本基金出现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仍正常办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博时智选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622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620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7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70元人民币,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2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9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7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扩位简称:标普500ETF博时,交易所代码:513500)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交易价格偏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幅度较大。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