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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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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28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80,221股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475,111,351股减少至1,467,731,1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数为1,467,731,130股,以此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5,076,485.05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565,076,485.05元/1,467,731,130股=0.3850000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850000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5,111,351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380,2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5,076,485.05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80,221股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475,111,351股减少至1,467,731,130股。鉴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回购注销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影响。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0股后的1,467,731,1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46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7月15日

3.红利发放日:2026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6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467,731,130股×0.385元/股=565,076,485.0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现行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565,076,485.05元/1,467,731,130股=0.3850000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3.850000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850000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周飞媚

3.联系电话:0760-88389918

4.传 真:0760-8883001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