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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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原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内部转让股份的公告

202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4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原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内部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及原一致行动人袁遵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肯能源”)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原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及其原一致行动人袁遵虎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及其原一致行动人袁遵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1、股东转让暨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其持有的贝肯能源3,044,690股股份给其配偶Anhua Sun女士,本次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及其配偶之间的家庭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股东内部转让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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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内部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暨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陈平贵先生已与其配偶Anhua Sun女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暨减持计划的实施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暨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Anhua Sun女士通过本次内部转让受让的公司股份,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备查文件

1、陈平贵先生、袁遵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