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原指派孙英纵先生、陈贻亮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法定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此项目存在限售股尚未完全解禁等未完结的事项,中金公司仍需继续履行对公司此项目相关情况持续督导的职责。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原保荐代表人孙英纵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王朱彦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孙英纵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贻亮先生、王朱彦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王朱彦先生简历

王朱彦先生,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已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负责并参与了聚辰股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美凯龙主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一汽解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继峰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小康股份(赛力斯)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美凯龙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王朱彦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控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

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616,91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616,91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于2023年7月向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40,616,919股(以下简称“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已满足限售期要求,预计将于2026年7月13日起上市流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核准情况

2023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股份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3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新增的40,616,919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均胜集团认购的40,616,919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出售。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完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368,084,624股增加至1,408,701,543股。自公司完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一)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1月至7月积极推进A股股份回购工作,并于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销回购股份(合计13,030,980股)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08,701,543股变更为1,395,670,563股。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

(二)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总计发行155,100,000股H股,公司总股本由1,395,670,563股变更为1,550,770,563股。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胜集团,均胜集团的承诺情况及履行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集团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胜集团严格履行了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中的相关股票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0,616,919股。

(二)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