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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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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2.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3.调整前“赫达转债”转股价格:16.76元/股

4.调整后“赫达转债”转股价格:16.56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7月15日

一、关于“赫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9号”批复,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公开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8),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赫达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40元/股。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3,000股限制性股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342,112,040股调整为341,699,040股(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的影响)。回购注销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0元/股调整为17.3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3月 7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1,704,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39元/股调整为17.1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7月 5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公司实施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11月27日完成了该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共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643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6.66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9元/股调整为17.0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11月28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4.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8,136,8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0元/股调整为16.8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年1月 3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5.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8,136,913剔除已回购股份1,777,102股后的346,359,8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85元/股调整为16.7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年9月 17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6.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0,000股限制性股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5年12月8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348,136,913股调整为347,906,913股(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的影响)。回购注销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75元/股调整为16.7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年12月9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将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6.76元/股调整为16.56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P1=PO-D=16.76-0.20=16.56元/股

调整后的“赫达转债”转股价格为16.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004,916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9,663,51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04,916股后的345,658,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9,131,719.4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349,663,513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9,131,719.40元÷349,663,513股×10=1.97709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7092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8)处于转股期内,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正常实施,自2026年7月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赫达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49,663,51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004,916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345,658,597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9,131,719.40元(含税)。

5.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6.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04,916股后的345,658,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004,916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9,663,51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04,916股后的345,658,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9,131,719.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349,663,513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9,131,719.40元÷349,663,513股×10=1.97709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7092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16.7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16.56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7月15日。《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同时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第三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

咨询联系人:毕松羚、户莉莉

咨询电话:0533-6696036

传真电话:0533-669603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46公告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

1.公司纤维素醚及植物胶囊产品产能利用率显著提升,产销量保持增长态势,尤其是植物胶囊产品,同比去年销量提升幅度较大且均价也有所提高。

2.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多措并举降本增效,纤维素醚及植物胶囊单位产品成本同比均有所下降,产品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7月07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赫达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2.债券代码:127088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3.转股期限:2024年1月8日至2029年7月2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7月7日至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4日)

5.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15日)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8)自2026年7月7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赫达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根据相关规定,“赫达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七日